/ 德州市陵城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生化药品制造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截止后磋商文件统一发邮箱。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